辽源市通报四起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典型案例
| 招商动态 |2016-09-26
辽源市关于四起干扰和破坏
经济发展软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肃查处了一批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确保省委、市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四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西安区安监局原局长初显龙在行政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初显龙在担任西安区安监局局长期间,接受煤矿业主宴请、洗浴等支出6500元;先后3次收受煤矿业主购物卡1.05万元;向3家区属煤矿索要2万元赞助款,用于单位办公室改造装修。初显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分局原局长孙业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行政处罚权问题。2014年1月20日,孙业平检查欧亚超市麒鸣牧业集团冷冻商品摊位时,认为该集团生产的商品涉嫌违反有关规定,冒然告知企业商品不许销售,并当场进行调查取证拍照,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后经查阅文件发现麒鸣牧业集团出售的商品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当日晚5时左右,孙业平通知欧亚超市麒鸣牧业集团商品可以销售。孙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环保局环评科原负责人崔毅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1年至2013年,崔毅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家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审批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6.8万元。崔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市环保局环评科原工作人员刘中辉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1年至2013年,刘中辉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审批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3.03万元。刘中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四起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严重干扰和破坏了辽源市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当前,辽源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区域优势不够明显、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断紧缩的情况下,实现转型发展迫切需要打造一流的软环境,迫切需要形成助推辽源转型发展的“洼地效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要求,坚持把优化辽源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中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努力以一流的服务助推辽源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级党委和纪委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整治和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份内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吉林省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努力为辽源市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辽源市纪委)